1、清热凉血
白薇苦寒,善入血分,有清热凉血,益阴除热之功。若治热病后期,余邪未尽,夜热早凉,或阴虚发热,骨蒸潮热,常与地骨皮、知母、青蒿等同用;若治产后血虚发热,低热不退及昏厥等症,可与当归、人参、甘草同用,共收养血益阴、清热除蒸之效,如白薇汤(《全生指迷方》)。本品既能退虚热,又能清实热,与生地黄、玄参等清热凉血药同用,还可用治温邪入营,高热烦渴,神昏舌绛等。本品还可清泄肺热而透邪,清退虚热而益阴,故常与玉竹、豆豉、薄荷同用,治疗阴虚外感,发热咽干、口渴心烦等症,如加减葳蕤汤(《通俗伤寒论》)。
2、解毒消肿
白薇苦咸而寒,有清热凉血,解毒疗疮,消肿散结之效,内服、外敷均可。常与天花粉、赤芍、甘草等同用,治疗血热毒盛的疮痈肿毒、毒蛇咬伤,如白薇散(《证治准绳》),也可配其他清热解毒药同用;若治咽喉红肿疼痛,常与金银花、桔梗、山豆根同用。
3、利尿通淋
白薇既能清热凉血,又能利尿通淋,故可用于膀胱湿热,血淋涩痛,常与木通、滑石及石韦等清热利尿通淋药同用。
适宜和禁忌
适宜:产后虚烦呕逆、小便淋沥、尿路感染者
白薇有除虚烦、清热散肿、生肌止痛之效,适用于产后虚烦呕逆、小便淋沥、肾炎、尿路感染、水肿、支气管炎和风湿性腰腿痛等病人。
禁忌:下后内虚、腹中觉冷、泄泻不止者
1.凡伤寒及天行热病,或汗多亡阳过甚,或内虚不思食,食亦不消,不可服。
2.下后内虚,腹中觉冷,或因下过甚,泄泻不止,皆不可服。
3.白薇素有较强的强心作用,内服过量,易引起强心苷样中毒反应。
母婴宜忌
孕妇不宜服用。
白薇苦寒,善入血分,有清热凉血,益阴除热之功。能很好的治疗阴虚发热、骨蒸潮热、神昏舌绛等症,但其性寒对孕妇不利,会导致孕妇体质虚寒。
婴幼儿可以服用。
白薇苦咸而寒,有清热凉血,解毒疗疮,消肿散结之效,婴幼儿如有咽喉肿痛、口渴神烦、发热咽干等症,可用白薇进行治疗。但不宜过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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