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代,太医院,秩正三品,有院使、院判,下有御医、吏目。生药库、惠民药局各有大使、副使。永乐十九年(1421)迁都北京后,南京仍置太医院、生药库、 惠民药局,员额减少。
太医院的职责有:①为皇宫大臣、外国使者医疗疾病;②医生的晋升与考选;③太医子弟的教育;④药物的采办。
药物管理机关:①御药房, 属于内府,洪武六年(1373)置,嘉靖十五年(1536)改为圣济殿,又设御药库诏御医轮值供事。其职责是辨验药材、检定制剂;验收保管各地贡供的药品。②惠民药局,承袭前制,洪武三年置,地方也有设置,治疗贫病的士兵和平民,但由于管理不善和经费不足,多名存实亡。
清代,太医院,有院使、左右院判,掌医政及医疗,下有御医、吏目、医士、医员(司医疗);医生、切造生(司加工药剂)等职。历朝员额增减不一。
太医院太医都以所业专科分班侍值。此外也受委承担王公大臣、国外使者、 驸马、军营、监狱、 试场的医疗及辨验药材等工作。太医院职官的升补和告退也有明确的管理规定。
顺治十年(1653)设御药房、隶太医院,管理药物的采办、贮存和配制。侍值内府设东、西御药房,西药房归院使、院判及御医、吏目,分班轮值,东药房则归御医、吏目及医士,分班轮值。
清代无惠民药局的设置,而有地方性的官办社会抚恤 机关,如育婴堂、普济堂、养济院等。清末在资本主义民主的压力下,体制作了革新,民政部内设卫生司,郎中为最高官职、员外郎次之,下有主事、小京 官、医官等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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